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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和娟。David剛完成在美國博士後研究的工作,在回蘇格蘭前到台灣訪其最好的同學翔。
翔是fangyi在蘇格蘭所供養的食客,也因此結下不解之緣。
他也是我們義大利四人行的其中一員,在義大利留下非常難以忘懷的記憶。


就以David來作為英國的代表吧,雖然他的本科和社會工作一點關係都沒有。
這位小帥哥,在往旗津的渡船口和在愛之船上都被小女生搭訕要求合照,
可真讓我們大開眼界呀!


by 黃松林(美和技術學院老人服務事業管理系主任,英國新堡大學博士)

1.近二十年來,社會工作被視為社會照顧領域中的主要角色。在英格蘭約有一百二十萬社會照顧工作者,除了二萬三千個雇主外,二十個工作人口中有一人是社會照顧工作者。雖然英國的社會福利服務發展非常早,但社會工作專業教育起步卻非常晚,真正的社會工作教育是到1929年才開始的。

2.1971年英國中英政府除了成立地方政府之社會服務部門外,另授權成立”社會工作教育與訓練中央委員會”(CCETSW),針對社會工作人員提供教育與訓練服務工作。

3.1989年以前,英國的社會工作者之專業教育並不被認可,只要相當於高中職的類科就可以從事社會工作服務,而老人機構社會工作員更是較兒童機構之社會工作員位階為低。當時取得社會工作資格的管道有二,一是合格工作證明(Certificate of Qualification in Social Work,CQSW),屬各領域的社會工作者,二是社會服務證明(Certificate in Social Service,CSS),多屬於助理社會工作或居宿照顧工作者。

4.1989年,CCETSW將社會工作者之養成教育提升為需修習二年的全職學生的社會工作文憑(Diploma in Social Work ,DipSW), 今日英國大部份領域的社會工作人員是以此為主力,但其仍是專科就業的職業教育,不具有學術地位。

5.1991年,CCETSW推展新專業教育,重點有二,其一是社會工作資格後專業授證資格(Post-Qualifying Award in Social Work,PQSW)等同於學士水準;其二是社工作的進階授證資格(the Advanced Award in Social Work,AASW)等同於碩士學位水準。此體系於1995年全面實施。

6.2001年,英國政府設立”綜合社會照顧委員the General Social Care Council”整合社會照顧服務,要求所有成為社會工作員者必須到此委員會辦理登記。也規範了社會工作者如何透過登記號碼建立社會照顧人力系統,包括社會工作系學生亦被要求辦理登記,如此規定,是為避免弱勢群體之虐待疏忽等或有不適任之人員從事此一專業,由於此一規範可以提昇社會工作人員之專業地位與社會信賴程度,受到各界極大的歡迎與認同。

7.社會工作文憑是英國社會工作及社會福利專業教育之認證資格,目前在英格蘭有八十所大學與學院提供此一文憑,課程最少是二年,可以以專職/兼職或空大方式進修,並要求其在社會照顧機構實習。其進修管道有研究所之社會工作文憑(具有學士同等學位即可,二年,需有六至十二個月社會照顧工作經驗)/大學部社會工作文憑(三年,以二十一歲為界,各校各有不同的要求)/非高中畢業生者(於2004年停止)/以僱用為基礎的文憑(在職生,需經雇主同意且必須符合入學許可之相關要求)。

8.所有社會工作文憑課程均要求入學者有部份相關之社會工作之特質與經歷,此種特質與經歷可以是專職或兼職的工作,也可以是志願服務工作。其通常會考量入學者對社會工作之使命感,如果能有在志願服務組織,如英國志願服務中心/社區服務志工中心或是護理之家/安養中心等服務過,均有助其入學的資歷分數。其亦會要求訓練社會工作者檢視自我態度與可能之偏見,支持其案主處理種族歧視等。

9.2003年以後,所有提供社會工作課程之學系均需獲得證照方有資格教授社會工作學士學位課程,系所如要獲得證照需經過綜合社會照顧委員會嚴格的檢核,以確保該系可以提供適當的社會工作學士學位。目前全英國有六十一所大學可以提供此一學位課程。社工學士學位要求有較多實務經驗,就讀的學生每人至少要有200日社會照顧之實習經驗。

10.2004年以後,強調三年學士學位的社工要取代兩年的社會工作文憑的資格。學士學位的課程由綜合社會照顧委員會擬定,針對新學位的課程,學生必須要獲得各科C以上的程度,並且要突顯出你人人格及智能的水準,達到可以成為一位社工員的程度。至於成熟的學生(二十二歲以上),會針對他的犯罪記錄/健康情形/求學情形/數理情形評估之後才有入學的可能。在課程方面會加強寫作/語言和非語言的溝通技巧,及健康照顧與社會照顧等議題而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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